Sunday, October 22, 2006

我值得嗎

十月二十一日(星期六)

醒來。頭暈鼻塞喉嚨痛肚子不適。噢連一向忠誠的Mr Panadol都要背叛我了。

本以為今天會好難熬,但為免誠信破產,還是決定出席今天的約會。

首先是陪媽媽跟澳洲回港的Uncle, Auntie, Lorraine, Ashley 和兩歲的Lily上茶樓。Lily好可愛!^.^

下午回母校出席每年一度的Mentorship Programme聚會。禮堂樓梯依舊殘破、K.Wong仍是風度翩翩、師姐S的胸依然很大、師妹們的純真樸實還是沒變......希望我也青春常駐!:P

活動中一位公關界的大師姐說工作最重要的是passion.要懂得說I love you,還叫在座的小師妹向校長說句I love you。我立即把握這個等了六年的機會,大聲地向我的K.Wong叫了一聲: I LOVE YOU! Yes! K. Wong I love you I love you I love you!^.^

除了一眾校友聯誼聯誼外,跟大忙人區小姐也談了很多很多,舒暢!

晚上跟他吃泰菜。雖然我的胃丁點也不想吃,不過看著他吃吃吃吃的可愛模樣,我已好滿足。^.^然後我們逛街,他替我選的鞋子付賬!是的,是一點也不名貴,但他的心意讓我好感動!真的很開心!再到戲院看期待已久的The Devil Wears Prada,好好好好好好好好看!^.^

今天真的好開心。感激上天讓我有這麼好的男朋友、這麼好的朋友、這麼好的中學、這麼好的一天。







希望衪不要收回這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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