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February 26, 2011

轉:為何要結婚?

我們為何要結婚?

一直很羨慕一些朋友,從小志願就是做賢妻良母,或嫁入豪門做闊太,通常前者很快便如願以償,後者則需要較多後天因素配合,偏偏她們又漫不經心建立好事業做起闊小姐來,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,令我這等高不成低不就的OL恨得牙癢癢。

我羨慕的,是她們目標單純明確,老早清楚自己想要婚姻作為經濟、情緒和生活的倚靠,不像我這等自命「前衞獨立」(嘔!)、想像力豐富(但現實生活卻很遲鈍)的人,將所有事情分析出千絲萬縷pros and cons,最後還是拿不定主意唔知自己想點。

簡簡單單一句:你小時候沒有幻想過自己的婚禮嗎?我只會呆頭呆腦答:好像有,但不記得幻想過甚麼了。

於是有人不耐煩問:到底你想不想結婚?我一直給這個答案:無所謂啊,對方想就想,不想的話不結也行。直至最近察覺父母開始年老,才比較肯定一點,希望他們看到我結婚,因為我知道他們想看到。

最最最難答的,是為甚麼我和一個男人,或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,要結婚。
唸書諗到家事法,讀到一項研究,有學者訪問多對訂婚情侶為甚麼要結婚,原來42%的受訪者答「為了愛」和「為了愛及其他‧‧‧‧‧」,13%認為結婚是為表示自己的專一,9%為了讓關係更進一步,4%為了孩子,奇怪的是有3%答不出個所以然來!

「為了愛」,答得多麼冠冕堂皇,但為甚麼愛就要結婚?Johnny Depp和Vanessa Paradis也很愛,但沒有結婚,有些人結了婚,不見得他們很愛。我們也可以愛朋友,但不用結婚吧?我還是想不通。

反而很佩服學者Martha Fineman對婚姻的分析:「婚姻,對局內人來說,可以是法律地位、專一的象徵、發生性關係的特權、領導與順從的關係、體現自我的手段、社會秩序的建立、文化現象、宗教規條、經濟關係、方便生育的單位、防止貧窮和依賴政府的辦法、逃避父母的出路、實現浪漫理想的渠道、自然而生與人聯繫的天性、對傳統道德價值的尊重、用以證明個人性魅力,或純粹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。」

以上不包涵所有原因,而且因每對夫妻不同。對千嬅來說,婚姻令她更了解自己;對子淇來說,結婚可能是用生育能力(最好是個男的!)換取富泰生活;對Prince William和平民女Kate Middleton來說,結婚不失為英國皇室與國民拉近,走向現代的一件盛事。

至於不浪漫的我,主要認為結婚是為了生孩子,報學校方便點嘛!比較浪漫的我,則很喜歡電影《Shall We Dance》中飾演Richard Gere老婆Susan Sarandon的一番話,她說結婚是為了每一天每一刻,有一個人來見證你人生的全部。

「Your life will not go un-noticed because I will notice it. Your life will not go un-witnessed because I will be your witness.」

冬天這麼冷,我就是想有個男人,見證我每晚對腳可以幾冰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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