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ugust 28, 2008

憤怒

事件A:

一直以來我都保持合作、誠懇、熱心的態度,有時候甚至會力排眾議去支持他們,可是,原來也是沒有分別的。他們仍然是懷疑我,甚至透過上司向我施壓。我真的很失望、很憤怒。

可能某某真的有被害妄想症。


事件B:

又一次被「擺上檯」,而且要當眾擦鞋。天,我的面皮不是你們想像中的厚。



也許只是我太傻太天真。也許我應該想,那是我的工作,我的薪金包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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