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繼續笑到喊 - 沒有實現。
- 去日本,最好去埋歐洲 - 沒有實現。
- 考好 LLB,為未來努力 - 沒有實現。
- 儲錢,投資 - 算實現了。
- 運動 - 算實現了。
得著的是不少第一次:
- 第一次面對死別。
- 第一次對自己很有信心的考試成績估計錯誤。
- 第一次到理大上學。
- 第一次連續上十小時的課。
- 第一次開始認真理財和投資。但認真不代表有效囉。
- 第一次做瑜珈、第一次騎單車、第一次跳舞、第一次耍太極功夫扇。
- 第一次淘寶。
- 第一次微博。

要知道一個人愛不愛你, 可以從你帶給他的快樂指數中得知一二。喜歡了一個人, 情人除了眼裡出西施, 也可以出周星馳。只要那人愛上了你, 你就像魔法師一樣, 有了令他快樂起來的理由,已聽過100次的爛GAG, 再說出來,對方一樣笑得人仰馬翻,隨便的拿著的香煙也如魔術棒, 彈煙灰如施展魔法,情到濃時, 天下有情人的快樂都是一樣的。
要知道那個人有多重要, 也可以數他帶來的不快樂指數。
不快樂有很多原因,可能只是你偶然冷淡的語氣,偶然失去的熱情, 偶然不想再聽爛 GAG, 於是乎已經足夠對方胡思亂想,不快樂起來,因為對方怕失去你。愛一個人就算擁著抱著, 也會有一種危機感,那危機感會令身體的感官像雷達一樣, 稍有些微變動, 也會自行收集成為數據, 在存在腦內進行分析,是煩人惱人的, 但這種也算是有快樂才會有的不快樂,愈不快樂可能是愈愛, happy problem 。
但如果他動輒令你動氣, 他行路的姿勢你不順眼, 衣領反起來不順眼, 這些不快樂, 是代表生厭, 那是你喜歡極這個人都有限的訊號, 要留意。
能令你不快樂的人, 除了你現在愛著的那位, 也冷不防一些過期分子。原來對方的一舉一動, 還牽繫著你的情緒,那麼你最好想一想為甚麼那人還有這種能力, 答案只有你自己才知道。
雖說我經常提醒自己要放開心靈,認識新朋友,但同時,也矛盾地可以對人很冷漠,就怪我是水瓶座吧。
我的社交圈子只有兩類人:我喜歡的人,和沒感覺的人。憎恨的人卻沒有,最強烈的負面情緒就只有厭煩。
因為人生苦短,精力有限,不去見你,將你的訊息看也不看就「標示為已讀取」,聽你說今天吃了買了做了甚麼而瞳孔一點反應也沒有,你毋庸懷疑自己,只因為我的心和身已裝滿了別的人別的事。
例如,生活很多雜務,不是我喜歡它們多於你,但我必須花時間做。
到了人生某個階段,我開始意識到要放多點時間在少一些人身上,而我仍然騰不出足夠時間給他們。
也有點難為情告訴你,我對獨處和跳舞有很大的commitment,就如一些經常為教會的事無法現身其他朋友聚會的教徒那般。
所以不用道歉或有hard feelings,也請不要說些甚麼來博取同情,我沒有很多儲備。
或許,你認為我說的都是廢話,說到底,你只不過not deserve my time。
昨天午飯時,偷聽鄰座女生向後輩,相信是應屆會考生建議,應試著為會考成績上訴,付的只是一千幾百,卻可以博升一個grade,由C變做B,令成績表好看點。萬一保持原判,也沒甚麼損失云云。
不禁慨嘆同時慶幸考會考的日子已離我遠去,經歷這麼多考試,會考最主宰我的人生,反而大學甚麼榮譽畢業,對日後工作沒多大影響。
其實八月也要等LLB放榜,但心態已大大不同。跟兩位同唸LLB、以往一直是高材生的朋友閒聊,大家異口同聲說:「只求合格!」得到C的成績,該是萬幸,才不會bother去上訴。
不是說從今就是老油條,不進取,而是長大後,開始有種領悟,就是每樣事情做到good已夠,不用是great,更毋須去到best。
唸書和練舞,認真想想,其實是找苦來辛,為了這些事,推卻不少玩樂機會,弄得軀體透支心不在焉,那麼認真幹嘛?偶然才醒覺,那是自願的,深知苦裡頭,藏了難得的奇異的快樂。
但,遵從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returns,做到七十分,要推高至一百分,不僅更費力,事倍功半,那種苦也會倍增,到頭來掩蓋快樂的分量,就真的只剩下苦,樂趣全無。
況且,學生時代,人生只有讀書,做得好便等同萬事如意;但成年人,人生組成部分漸多,在某個範疇做到最優秀,往往暗示你另一方面差透。
當你做到最模範員工,往往代表你生活苦悶。
當你成為了最glam的花蝴蝶,往往代表你是個差勁的女兒。
當你是最勤奮痴迷的同學仔,往往代表你身體虛弱。
當你事事都要爭勝,往往代表你不夠朋友。
難怪伏爾泰說:「The best is the enemy of the good」,原意是指當事事要求完美才去做,最終便一事無成。自己硬加個註解:當你要求一件事做到最好,其他事往往做不好,得不償失。
Mr. Right is Mr. Good Enough
跟隨《Sex and the City》十多年,入戲院捧場,多因為「睇開有感情」,智商正常但不乏愚忠的你和我,照道理早在三四年前已經夢醒,知道:
- 做文字工作不可能天天新款Jimmy Choo和Manolos;
- 三四十歲還跟女友在夜場獵艷,不是fabulous,是有點pathetic;
- 即使keep得像Samantha那樣索,艷遇率還是會隨年齡下降;
- 女人的確可以有性無愛,但心底裡還是因為「床友」沒愛上自己而不是味兒;
- 如Mr. Big事業心重的alpha male,通常對老婆和家庭都不上心;對老婆和家庭上心的Aidan,又通常比alpha male軟弱和「宅」。世事難以兩全其美。
當十多年後的我們,事業、靚衫、舒適房子有齊,亦將自己訓練成沒有男人依然活得多姿多采時,心底裡,還是沒想像中快樂,到頭來,還是想有位soul mate陪伴自己走下去。
於是,女人間流行一股快快嫁人生仔(甚至做全職母親)的浪潮,至少發生在我的同齡女友身上,再由美國專欄作家Lori Gottlieb一書《Marry Him: The Case for Settling for Mr. Good Enough》發揚光大。
作者Lori是名副其實的「中女」,41歲,數年前鑑於生育限期已近,決定人工授孕先生孩子,再找老公,怎知女人四十找老公的機遇,大不如二三十歲找男友時,她不斷回顧以往因為「太XX」和「不夠XX」而推掉的男人,例如那個對話中說太多「awesome」的律師,和那個髮型不夠酷的藥劑師,現在想起才知後悔,但當時,她只會想:我已經等了這麼多年,才不要妥協去接受不夠好的呢。可惜,十年後,這等質素的男人在約會圈中已買少見少,即使她回頭再找他們,都已作人夫了。
Lori痛定思痛,找來婚姻介紹所負責人、愛情教練、離婚律師、有盲婚啞嫁經驗的女人甚至猶太教士教路,然後發現,找一個終生伴侶,跟他有沒有chemistry和共同興趣、他從事哪個行業、住哪一區、有幾高和幾多頭髮,最終對女人的終生幸福都毫無關係。女人要找的不是憑外在條件釐定的Mr. Perfect,而是內心善良,有友誼基礎,對婚姻和家庭都擁有共同價值觀的Mr. Good Enough。
此書一出,當然受不少女人抨擊,說與其降低要求不如不嫁云云,但Lori解話:「我並不是叫女人降低標準,而是將視線轉移到正確的標準,find the right Mr. Right。」潛台詞不過是叫女人面對現實。沒錯,男人「應該」欣賞智慧圓熟的中女多於腦袋空白的青春少艾,得到一個8分男另找9分男「應該」不難,錯失一個對象下一個「應該」在不遠處,但,現實往往不是如此。
儘管Lori最終沒有成功嫁出,但她坦然說:「我比以往更接近找到他,但願十年前,有人教曉我這番道理,就不會走這麼多冤枉路了。」
最喜歡書中一句:「Soul mate不是尋找得來的,而是創造出來的。」珍惜眼前的Mr. Good Enough,日子有功,他自自然然便成為怎樣也覺得對的Mr. Right。
但如何才知眼前的就是Mr. Good Enough,而沒有屈就自己嫁錯郎?作者只能從受訪者是否嫁得好而「馬後砲」說明,可見愛這回事,仍然難以一本書讀通,但作為小小提點仍值得一讀。
一直都覺得跑步和讀書是兩件非常相似的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