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r. Right is Mr. Good Enough
跟隨《Sex and the City》十多年,入戲院捧場,多因為「睇開有感情」,智商正常但不乏愚忠的你和我,照道理早在三四年前已經夢醒,知道:
- 做文字工作不可能天天新款Jimmy Choo和Manolos;
- 三四十歲還跟女友在夜場獵艷,不是fabulous,是有點pathetic;
- 即使keep得像Samantha那樣索,艷遇率還是會隨年齡下降;
- 女人的確可以有性無愛,但心底裡還是因為「床友」沒愛上自己而不是味兒;
- 如Mr. Big事業心重的alpha male,通常對老婆和家庭都不上心;對老婆和家庭上心的Aidan,又通常比alpha male軟弱和「宅」。世事難以兩全其美。
當十多年後的我們,事業、靚衫、舒適房子有齊,亦將自己訓練成沒有男人依然活得多姿多采時,心底裡,還是沒想像中快樂,到頭來,還是想有位soul mate陪伴自己走下去。
於是,女人間流行一股快快嫁人生仔(甚至做全職母親)的浪潮,至少發生在我的同齡女友身上,再由美國專欄作家Lori Gottlieb一書《Marry Him: The Case for Settling for Mr. Good Enough》發揚光大。
作者Lori是名副其實的「中女」,41歲,數年前鑑於生育限期已近,決定人工授孕先生孩子,再找老公,怎知女人四十找老公的機遇,大不如二三十歲找男友時,她不斷回顧以往因為「太XX」和「不夠XX」而推掉的男人,例如那個對話中說太多「awesome」的律師,和那個髮型不夠酷的藥劑師,現在想起才知後悔,但當時,她只會想:我已經等了這麼多年,才不要妥協去接受不夠好的呢。可惜,十年後,這等質素的男人在約會圈中已買少見少,即使她回頭再找他們,都已作人夫了。
Lori痛定思痛,找來婚姻介紹所負責人、愛情教練、離婚律師、有盲婚啞嫁經驗的女人甚至猶太教士教路,然後發現,找一個終生伴侶,跟他有沒有chemistry和共同興趣、他從事哪個行業、住哪一區、有幾高和幾多頭髮,最終對女人的終生幸福都毫無關係。女人要找的不是憑外在條件釐定的Mr. Perfect,而是內心善良,有友誼基礎,對婚姻和家庭都擁有共同價值觀的Mr. Good Enough。
此書一出,當然受不少女人抨擊,說與其降低要求不如不嫁云云,但Lori解話:「我並不是叫女人降低標準,而是將視線轉移到正確的標準,find the right Mr. Right。」潛台詞不過是叫女人面對現實。沒錯,男人「應該」欣賞智慧圓熟的中女多於腦袋空白的青春少艾,得到一個8分男另找9分男「應該」不難,錯失一個對象下一個「應該」在不遠處,但,現實往往不是如此。
儘管Lori最終沒有成功嫁出,但她坦然說:「我比以往更接近找到他,但願十年前,有人教曉我這番道理,就不會走這麼多冤枉路了。」
最喜歡書中一句:「Soul mate不是尋找得來的,而是創造出來的。」珍惜眼前的Mr. Good Enough,日子有功,他自自然然便成為怎樣也覺得對的Mr. Right。
但如何才知眼前的就是Mr. Good Enough,而沒有屈就自己嫁錯郎?作者只能從受訪者是否嫁得好而「馬後砲」說明,可見愛這回事,仍然難以一本書讀通,但作為小小提點仍值得一讀。
Thursday, July 08, 2010
Mr. Right is Mr. Good Enough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1 comment:
You know what this morning I was thinking the sane thing!!! There is no "the best", but " good enough".
Canny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