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March 25, 2010

談婚論嫁

朋友打算向同居女友求婚,我問他,會有分別嗎?他說沒有。我心想,有。那便是離婚後你得跟她分身家,還要每月付贍養費!分手「便宜」多了。

是的,我一直想不出婚姻對於愛情有甚麼意義,更討厭各種繁文縟節,總之咪煩我。不過,早前跟朋友談起,他說:「咁要向另一半交代家嘛!」我才醒覺,對啊。我怎麼總只想到自己呢。

回到現場。大家熱烈討論男生該如何求婚:帶著指環外遊太危險、太驚喜和公開女孩又會怕自己個樣唔 ready,最後結論就是不要太複雜太公開,二人世界最浪漫。

其實之前不同的朋友也曾談起求婚這回事,此後我才發現,原來不論男女,大家都非常重視這件事!真的令我好意外!我真的沒想過它有多重要喎!正如我感受不到婚書和婚禮的重要性一樣。

有女友說她很不滿,因為她跟男友已經如火如荼地辦理婚禮和買樓事務,但男友仍未正式求婚。我說,好矛盾呀你,明明是自己心急,又要等人「求」。如果是我,反正一定要結的話,我會求婚囉,因為我相信他會非常驚喜和高興。說完便被朋友群起攻之:「唔好傻啦,咁咪唔得矜貴囉!」、「你做左,男人冇嘢做,會唔開心架!」我又沒有想那麼多喎,我只是當給他慶祝生日一樣之嘛,只要他快樂就好。



對呀,只要快樂就好。





後記/澄清
1. 重申,我沒有打算求婚。
2. 即使有朝一日我會這樣做,也斷估不是因為我想逼婚。
3. 我知,我又想太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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