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y 02, 2011

幾則

~ 我已經上完 LLB 所有的課!(如果我今次考試合格唔駛補考啦吓。)

~ Company Law 的 examiner's report 錯漏百出,和其他科目的嚴謹很不同。我有理由相信那是因為這科是由 business school 而不是 law school 負責的。

~ 連續兩晚被爽約。無。奈。還要到甚麼時候,我才會學乖呢。

~ 被朋友說中, hea 了。給自己的藉口是反正怒火中燒完全讀唔入腦,不如蒙頭大睡。然後又任性地浪蕩了一個下午。我不知道是否值得。我不懂得計算。

~ 微博童鞋說得好:「小時候,幸福是一件簡單的事;長大後,簡單是一件幸福的事。」有時候,也如 Heidi 一樣,希望做回那個從未戀愛的自己。那個澄明的簡單的對世界有希望對未來有憧憬的女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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