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愛睡。
自懂事以來,每天平均都要睡8小時。但從未想過究竟睡眠是怎樣的一回事,躺在床上也不覺特別舒暢,起床亦不見得特別痛苦。加上自問是個自律的人,中學時每天5:30起床跑步或半夜3:00起床溫習,完全不是問題。總之,睡眠於我是生活所需,一點樂趣也沒有。
但最近開始愛上睡眠。經過一日辛勞,躺在床上那刻,四肢百骸的重量都消失得無影無踪,日間的疲倦都隨著呼吸、透過毛孔蒸發。太美妙。太美妙。
可惜,起床的痛苦亦緊隨睡眠的快樂而倍增。早每天上被鬧鐘吵醒時,都在上班不上班間掙扎......想起老闆和辦公室,好想嘔。好想嘔。
如果可以再「走堂」,你說多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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